5月17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博学楼F110会议室开展了2024年第6次集体学习。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10、11章内容,学院党总支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张劲主持。
会上,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张劲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10、11章内容。会议认为,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要在强抓政治建设上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扎实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政治纪律作为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要认真学习“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条例》的重要部分,也是我们要重点学习把握、逐条对照检查的内容。《条例》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从第49条到154条,总共106条,具体规定了所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形。我们应深刻认识到,这106条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约束,也是帮助和保护。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学深悟透条例的精神实质,把规定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会上,院长助理王晨旭认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深刻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在学习《条例》上要做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贯穿始终,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