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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学院《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分工落实方案》
2021-07-19 12:08  

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文件


重科院委〔2018130

 

 

 


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分工落实方案》的

通 知

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重庆科技学院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分工落实方案》已经2018年第29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1130日前,分工落实方案中的总牵头部门,要广泛调研、认真研究,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制定总牵头部分的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的电子版和纸制版报学校党委。分工任务中,属于原则性要求的,要提出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启动、推进的时间进度安排;属于制度建设的,要提出拟出台的制度名称和启动制度修订的时间和后续进度安排。

党政办公室会同宣传部和各实施方案的总牵头单位要加强督办,将本方案及各项实施方案的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1024


重庆科技学院

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分工落实方案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委内分工方案》的通知》(渝教工委办〔201828)精神,结合《重庆科技学院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重科院委〔201885),制定本方案。

一、统筹推进课程育人

大力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优化课程设置,修订专业教材,完善教学设计,加强教学管理,梳理各门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

总牵头单位:教务处

1.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牵头单位:教务处

配合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部、教工部(人事处)、校团委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

2.完善课程设置管理、课程标准和教案评价制度,实施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创新计划,推动面向全体学生开设提高思想品德、人文素养、认知能力的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

牵头单位:教务处、研工部(研究生处)

配合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法政与经贸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

3.研制课程育人指导意见,充分挖掘和运用各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作为教材讲义必要章节、课堂讲授重要内容和学生考核关键知识。

牵头单位:教务处、研工部(研究生处)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

4.发挥专业教师课程育人的主体作用,健全课程育人管理、运行体制,将课程育人作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环节,作为教学督导和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方面。

牵头单位:教务处、研工部(研究生处)

配合单位:教工部(人事处)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党总支

5.加强教材使用和课堂教学管理,制定学校课堂教学管理指导意见,明确课堂教学的纪律要求和教材使用要求。

牵头单位:教务处、研工部(研究生处)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

6.培育一批学科育人示范课程,争取建立课程思政研究中心

牵头单位:教务处、学科办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

二、着力加强科研育人

发挥科研育人功能,优化科研环节和程序,完善科研评价标准,改进学术评价方法,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培养师生至诚报国的理想追求、敢为人先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和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

总牵头单位:科研处

7.改进科研环节和程序,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选题设计、科研立项、项目研究、成果运用全过程,把思想政治表现作为组建科研团队的底线要求。

牵头单位:科研处

配合单位:教工部(人事处)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

8.完善科研评价标准,改进学术评价方法,健全学术评价标准和科研成果评价办法,构建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治理遏制学术研究、科研成果不良倾向。

牵头单位:科研处

配合单位:教工部(人事处)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

9.在本科生中开设师生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相关专题讲座,在研究生中开设相应公选课程。

牵头单位:科研处

配合单位:教务处、研工部(研究生处)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

10.培养师生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实施科研创新团队培育支持计划、科教协同育人计划、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计划等项目,引导师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团队和科研创新训练,及时掌握科技前沿动态,培养集体攻关、联合攻坚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

牵头单位:科研处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

11.大力培育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培养选树一批科研育人示范项目、示范团队。

牵头单位:科研处

配合单位:教工部(人事处)、教务处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

三、扎实推动实践育人

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整合各类实践资源,强化项目管理,丰富实践内容,创新实践形式,拓展实践平台,完善支持机制,教育引导师生在亲身参与中增强实践能力、树立家国情怀。

总牵头单位:学工部(学生处)

12.整合实践资源,拓展实践平台,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工矿企业、爱国主义教育场所等,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创业实习基地。

牵头单位:学工部(学生处)

配合单位:研工部(研究生处)、教务处、科研处、校团委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13.丰富实践内容,创新实践形式,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科技发明、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传统经典项目,组织实施好牢记时代使命,书写人生华章”“百万师生追寻习近平总书记成长足迹”“百万师生重走复兴之路”“百万师生一带一路社会实践专项行动等新时代社会实践精品项目,探索开展师生志愿服务评价认证。

牵头单位:学工部(学生处)、校团委

配合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14.深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适度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原则上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类专业不少于25%

牵头单位:教务处

配合单位: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

15.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开发专门课程,健全课程体系,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学生成立创新创业类社团。

牵头单位:教务处、学工部(学生处)

配合单位:校团委、科研处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16.完善支持机制,推动专业课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志愿服务、军事训练等载体有机融合,形成实践育人统筹推进工作格局,培育建设一批实践育人与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学工部(武装部)、教务处

配合单位:研工部(研究生处)、校团委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四、深入推进文化育人

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校风学风,繁荣校园文化,培育大学精神,建设优美环境,滋养师生心灵、涵育师生品行、引领社会风尚。

总牵头单位:宣传部

17.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戏曲进校园”“民族传统体育推广等文化建设活动,展示一批体育艺术文化成果,建设一批文化传承基地,引导高雅艺术、非物质文化、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走近师生。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关工委、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处)、校工会、校团委、体育部、人文艺术学院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18.挖掘革命文化的育人内涵,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复兴重任主题教育活动,组织编排展演一批以革命先驱为原型的舞台剧、以革命精神为主题的歌舞音乐、以革命文化为内涵的网络作品;有效利用重大纪念日契机和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开展革命文化教育。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校团委、校工会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19.开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开展师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推广展示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典型案例,选树宣传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典型。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教工部(人事处)、研工部(研究生处)、学工部(学生处)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20.大力繁荣校园文化,创新校园文化品牌,挖掘校史校风校训的教育作用,推进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实施原创文化经典推广行动计划,支持师生原创歌剧、舞蹈、音乐、影视等文艺精品扩大影响力和辐射力。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推选展示一批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研工部(研究生处)、学工部(学生处)、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校工会、校团委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21.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创建全国和全市文明校园,把学校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高地。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全校各党总支、各学院(部)、各部门

五、创新推动网络育人

大力推进网络教育,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拓展网络平台,丰富网络内容,建强网络队伍,净化网络空间,优化成果评价,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引导师生强化网络意识,树立网络思维,提升网络文明素养,创作网络文化产品,传播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守护好网络精神家园。

总牵头单位:宣传部(网工部)

22.加强工作统筹,建设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网络系统,打造集网络思想政治工作资源、网络意识形态研判分析、网络舆情共享与处置、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等于一体的信息发布、资源共享、工作交流和数据分析平台,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共建与资源互享。

牵头单位:信息化办公室

配合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网工部)、纪委办、教工部(人事处)、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处)、保卫部(保卫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23.加强师生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师生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遵守网络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网络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信息化办公室

配合单位:宣传部(网工部)、教工部(人事处)、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处)、保卫部(保卫处)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24.拓展网络平台,发挥学校新闻网、官方新媒体平台作用,推选展示校园网络名站名栏,引领建设校园网络新媒体矩阵。参与易班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全国共建。

牵头单位:宣传部(网工部)、学工部(学生处)

配合单位:信息化办公室、研工部(研究生处)、校团委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各部门

25.丰富网络内容,开展大学生网络文化节”“网络育人优秀作品推选展示”“网络文明进校园等网络文化建设活动,推广展示一批网络名篇名作

牵头单位:宣传部(网工部)、信息化办公室

配合单位:教工部(人事处)、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处)、校团委、校工会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26.优化成果评价,建立网络文化成果评价体系,推动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科研成果统计、列为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条件、作为师生评奖评优依据。

牵头单位:科研处

配合单位:宣传部(网工部)、信息化办公室、教工部(人事处)、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处)、校团委、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各部门

27.培养网络力量,实施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校园好网民培养选树计划,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网络工作队伍。

牵头单位:宣传部(网工部)、信息化办公室

配合单位:教工部(人事处)、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处)、校团委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各部门

六、大力促进心理育人

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结合,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深入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着力培育师生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师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总牵头单位:学工部(学生处)

28.加强知识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组织编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教材,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等在线课程,实现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全覆盖。

牵头单位:学工部(学生处)

配合单位:研工部(研究生处)、教务处

落实单位:各学院党总支

29.强化咨询服务,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服务中心建设水平,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

牵头单位:教工部(人事处)、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处)

30.加强预防干预,推广应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筛查量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网络测评系统,提高心理健康素质测评覆盖面和科学性。

牵头单位:学工部(学生处)

配合单位:研工部(研究生处)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

31.完善工作保障,落实高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意见要求,保证生均经费投入和心理咨询辅导专用场地面积,建设校内外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培养基地,培育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

牵头单位:学工部(学生处)

配合单位:计财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

七、切实强化管理育人

把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加强教育立法,遵守大学章程,完善校规校纪,健全自律公约,加强法治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强化科学管理对道德涵育的保障功能,大力营造治理有方、管理到位、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总牵头单位:党政办

32.健全依法治校、管理育人制度体系。

牵头单位:党政办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各部门

33.结合学校章程、校规校纪修订完善,研究梳理各管理岗位的育人元素,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管理育人的内容和路径,丰富完善不同岗位、不同群体公约体系,引导师生培育自觉、强化自律。

牵头单位:教工部(人事处)

配合单位:各部门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各部门

3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要求和好干部标准,选好配强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提高各类管理干部育人能力。

牵头单位: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党总支

35.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把教师聘用、人才引进政治考核关,依法依规加大对各类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力度,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

牵头单位:教工部(人事处)

配合单位:科研处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36. 科学编制经费预算,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确保教育经费投入的育人导向。

牵头单位:计财处

配合单位:各学院(部)、各部门

37.强化保障功能,健全依法治校评价指标体系,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党政办

配合单位:各学院(部)、各部门

38.把育人功能发挥纳入管理岗位考核评价范围,作为评奖评优条件。培育一批管理育人示范岗,引导管理干部用良好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行为影响和培养学生。

牵头单位:教工部(人事处)

配合单位:各党总支、各学院(部)、各部门

八、不断深化服务育人

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围绕师生、关照师生、服务师生,把握师生成长发展需要,提供靶向服务,增强供给能力,积极帮助解决师生工作学习中的合理诉求,在关心人、帮助人、服务人中教育人、引导人。

总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39.明确育人职能,在后勤保障服务中,持续开展节粮节水节电”“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教育活动,推动节约型校园建设,大力建设绿色校园,实施后勤员工素质提升计划,切实提高后勤保障水平和服务育人能力。

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各部门

40.在图书资料服务中,建设文献信息资源体系和服务体系,优化服务空间,注重用户体验,提高馆藏利用率和服务效率,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引导师生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信息安全。

牵头单位: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各部门

41.制订健康教育教学计划,开展传染病预防、安全应急与急救等专题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师生公共卫生意识和卫生行为习惯。

牵头单位:校医院

配合单位: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处)、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

42.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保效能,培养师生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牵头单位:保卫部(保卫处)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各部门

43.加强监督考核,落实服务目标责任制,把服务质量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服务岗位效能的依据和标准。选树一批服务育人先进典型模范,培育一批服务育人示范岗

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配合单位:保卫部(保卫处)、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校医院

落实单位:各学院(部)、各部门

九、全面推进资助育人

扶困扶智扶困扶志结合起来,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的有机融合,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

总牵头单位:学工部(学生处)

44.加强资助工作,规范资助管理,构建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金分配、资金发放协调联动的精准资助工作体系。

牵头单位:学工部(学生处)

配合单位:研工部(研究生处)、计财处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45.坚持资助育人导向,在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创新发展、社会实践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在国家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契约精神。在勤工助学活动开展环节,着力培养学生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在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工作环节中,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

牵头单位:学工部(学生处)

配合单位:研工部(研究生处)、计财处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46.创新资助育人形式,实施发展型资助育人行动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素养培育计划,开展助学筑梦铸人”“诚信校园行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牵头单位:学工部(学生处)

配合单位:研工部(研究生处)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47.培育建设一批发展型资助育人示范项目,推选展示资助育人优秀案例和先进人物。

牵头单位:学工部(学生处)

配合单位:研工部(研究生处)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十、积极优化组织育人

把组织建设与教育引领结合起来,强化高校各类组织的育人职责,增强工作活力、促进工作创新、扩大工作覆盖、提高辐射能力,发挥高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的联系服务、团结凝聚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各项工作和活动,促进师生全面发展。

总牵头单位:组织部

48.发挥各级党组织的育人保障功能,进一步理顺党委的领导体制机制,明确党委职责和决策机制,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办学治校、育人育才的主体责任。

牵头单位:党政办、组织部

49.开展党建工作评估,全面推开校、院(系)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

牵头单位:组织部

配合单位:党政办、宣传部(统战部、网工部)、纪委办(监察处)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50.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开展示范培训。

牵头单位:组织部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51.实施基层党建对标争先计划,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参与遴选培育全国百个院(系)党建工作标杆,培育建设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培养选树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创建示范性网上党建园地,推选展示一批党的建设优秀工作案例。

牵头单位:组织部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52. 推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创新组织动员、引领教育的载体与形式,更好地代表师生、团结师生、服务师生,支持各类师生社团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发挥教研室、学术梯队、班级、宿舍在师生成长中的凝聚、引导、服务作用。培育建设一批文明社团、文明班级、文明宿舍。

牵头单位:校工会、校团委

配合单位:教务处、学工部(学生处)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十一、强化工作保障

53.积极参与全国全市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培育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探索建立可转化、可推广的一体化育人制度和模式。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党政办、组织部、教工部(人事处)、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处)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54.建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科研平台,推动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维护安全稳定等方面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

牵头单位:科研处

配合单位: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网工部)、纪委办(监察处)、教工部(人事处)、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处)、保卫部(保卫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

55.充分发挥教师工作部作用,完善教师评聘和考核机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在教师教学评价、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中,把思想政治表现和育人功能发挥作为首要指标,引导广大教师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上。

牵头单位:教工部(人事处)

配合单位:教务处、研工部(研究生处)、科研处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各部门

56. 加强专门力量建设,推动中央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政策要求和量化指标落地。

牵头单位:教工部(人事处)

配合单位: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网工部)、纪委办(监察处)、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处)、保卫部(保卫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各部门

57.遴选思政骨干人员参加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国家示范培训、海内外访学研修、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加大对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学科或领域高层次人才倾斜支持力度。

牵头单位:教工部(人事处)

配合单位: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网工部)、纪委办(监察处)、教工部(人事处)、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处)、保卫部(保卫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各部门

58.强化项目支持引领,实施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支持出版理论和实践研究专著。培育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

牵头单位:教工部(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

配合单位: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网工部)、纪委办(监察处)、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处)、保卫部(保卫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各部门

59.设立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保证《实施纲要》各项目顺利实施。

牵头单位:计财处

配合单位:各学院(部)、各部门

60.强化督导考核,把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牵头单位:组织部、合作与发展处

配合单位:党政办、宣传部

落实单位:各党总支、各部门

重庆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810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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